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市人社局职称评审要求,现将2015年度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一)学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彦
副组长:余德华
成 员:赖成宣 华百涛 宋汉文 杨剑斌
张新成 杨进峰 尚丽华
下设办公室
地 点:人事处
(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余德华
副主任委员:杨剑斌
成 员: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17-21人组成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评委库的构成
2015年我院职称评审工作评委库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全院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学科组评委和评审委员会成员都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按照评审工作的程序,经学院评审委员会推荐产生的申报副高以上职称人选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评审,申报中级职称人选报市人社局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其亲属申报任职资格并需评审的,本人不得进入相关评审组织机构。
二、时间安排
1、9月24日至30日,,各系(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今年申报职称人员条件进行摸底,并将摸底表上报人事处。
2、10月8日至13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全院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根据本人条件,向系(部)提出申请,并准备能够反映其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及履行现职以来的业绩等方面的评审材料提交人事处,人事处会同教务科研处,监察审计处进行资格审查。人事处负责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使用“职称管理系统”培训。
3、10月14日至18日: 申报人制作电子版申报材料并上传至职称管理系统。
4、10月19日至20日:人事处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将所有申报材料公开展示。
5、10月21日至23日:申报人讲课、教学评价。
(1)申报人讲课、述职。
①教师系列申报人,须准备主讲过的或相关的课程3讲,并将目录于讲课前3天交人事处,讲课前由人事处随机抽取其中1讲作为申报人的讲课内容,每人讲课时间为20分钟。
②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对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进行述职,约10分钟。
(2)评委评分。
6、10月26日至27日:答辩、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
(1) 申报 教授、副教授人员答辩。
(2)学科评议组对 申报 教授、副教授以及中级职称人员,按各岗位的指标情况进行投票初选,赞成票数超过到会评委人数2/3(不含2/3)以上者,推荐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7、10月29日至30日: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8、11月1日至7日:对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确定推荐的人选进行公示。
9、11月8日至9日:市教育局、市职改办对我院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向省教育厅上报推荐人选材料。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系(部)要吃透文件精神,在确定推荐人选时要确保公平、公正、客观,杜绝弄虚作假、课时不实等现象发生。
2、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暨开展基层版申报单位管理员培训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5]17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我院与省教育厅进行的各类职称业务,均须通过 “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实施对接。经学院研究,决定自2015年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启用该系统,评审过程中申报、审核、各级评审投票、公示等程序一律通过该系统进行。
3、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任职年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为任现职以来至2015年10月31日间取得),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相应职称资格。
4、对于国家没有开展学位制度以前毕业(含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或 1959年 12月 31日 前出生的大学本科学历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时可不作学位要求。
5、所有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进行答辩,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师还须统一参加省上组织的答辩。
6、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成本,参评材料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要求需实施电子化,具体要求详见陕人社函[2014]834号文件《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7、对于高级职称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期刊是否正刊、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物等的检测方式:①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②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③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查询经办人和审核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8、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认定问题:“核心期刊”目录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5家机构在申报人论文发表当期公布的“核心期刊”或“来源刊物核心库”目录数据为准。
9、科研成果必须提供立项文件、研究经费银行到款经费凭证、结题文件。申报人提供的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项文件中,申报人工作角色应一致,凡是立项时未署名而结项时署名的将不予认可。申报人提供的横向课题是指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提供完整经费支持并与申报人所在单位合作立项有一定研究价值,成果能产生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科研项目。
10、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且脱产学习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11、其他有关职称评审的要求按2015年省、市、学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24日